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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投诉成热点

2000-03-20 来源:生活时报 本报记者 窦云峰 我有话说

据中消协对1999年全国投诉情况分析,房屋投诉问题位于十大热点之列,而在这“热点”中的“热点”,便是商品房面积“缺斤短两”、面积测量缺乏公正。

由于目前实物分房停止,集团购房退出,现在的住房消费市场只能依靠个人消费来独撑江山。半辈子的拼搏,挣得屋宅一套,每一平方米都凝聚了业主的无数血汗,而在商品房交易中,由于买的不如卖的精,实际面积和交款面积会常常出现偏差,这使得人们不得不愤而投诉,甚至告上法庭以讨公正。

据中消协的有关同志介绍,对于“面积缺斤短两”一事,由于以前房产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局都有权进行测定,而测定的结果又往往出现误差,因此业主即使投诉,但最后解决,到底听哪个部门的还一直有争议。现在的情况稍有好转,如果业主对房屋面积存有质疑,可以委托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测绘部门进行重新测量,测量结果完全可以此为据。此外,房管部门还负责商品房面积管理工作,制定相关政策,查处开发商在商品房面积的“缺斤短两”行为,并对商品房面积测量机构的资质提出初审条件和意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只负责商品房面积测量器具的监督工作。

虽然消费者有了“娘家”可以去理论,但一些无德的开发商还是绞尽脑汁来蒙骗消费者。与“缺斤短两”的“缩水房”相比,一些“注水房”(实际面积比合同面积大)也在人们的投诉之列。多了就得多交钱,签了合同也不成,一些消费者往往也因为多出几平米,按平米多交一些钱也勉强凑和。消协人士对此解释,这种现象和你平时买一斤半菜,小摊贩非得多搭上半斤强行按两斤的价格收钱一样。在建设部颁布的《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面积分摊原则》中规定,本规则实行前已经签订的购销合同,若有一方提出按本规则计算商品房销售面积的或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按本规则测定商品房建筑面积的,合同的双方可对合同中的销售面积作调整,但应维护合同约定的总价款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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